自108學年度成立社會責任辦公室以來,整合校內行政與教學單位,配合高等教育深耕計畫,緊扣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(SDGs),發揮大學在地價值,扮演地方智庫,為刻不容緩的教育資源落差、鄉鎮文化人口流失與技藝保存、生態經濟永續等問題,找出緩衝與解決方法。
113年8月起社會責任推動辦公室正式更名為「國立嘉義大學永續發展暨社會責任辦公室」。期推動雲嘉南的地方復育,打造在地韌性,強化社區間合作關係,與在地產業、機關組織、法人組織簽訂意向書建立資源共享,擴散社會責任精神。
大學社會責任(University Social Responsibility)是指大學作為社會的一部分,承擔起促進社會進步、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公益的責任和角色。
與企業的企業社會責任(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,CSR)相似,大學社會責任強調大學在教育、研究、社會服務等方面的功能,對社會和環境的影響,以及積極參與解決社會問題和推動社會進步的責任。
大學應該培養具有社會責任感和公民意識的學生,使他們具備解決社會問題的能力和動力。
大學應該進行研究,尋求解決社會問題的創新方法,並推動知識傳播,以促進社會進步。
大學應該積極參與社會和社區事務,提供專業知識和服務,幫助解決現實問題,提升社會的整體素質。
大學應該關注環境可持續發展,鼓勵節能減排、綠色創新等實踐。
大學應該培養學生和教職員的社會倫理和道德觀,促進正向的社會價值觀。